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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第九章教师试题及答案

2015-03-23 | 文章来源: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

[课程目标]

一,课程目标

(一)课程目标与教育目标,培养目标与教学目标的关系

1.教育目的

是指一定社会对培养人的总体要求,是根据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规律而确定的。

2.训练目的

是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要求。这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学校的性质和任务对学生提出的具体要求。因此,教育目标和培养目标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只是笼统程度不同。

3.课程目标

它是指导整个课程开发过程的最关键的标准,是指学校课程在特定阶段的预期结果。它有四个方面:一是时限性,二是具体性,三是仿真性,四是可操作性。

4.教学目标

它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是教师和学生在学科教学活动中预期的教学结果和标准。它具有以下特点:教学目标具有可操作的指标体系;教学目标反映学生的学习行为及其变化;教学目标是灵活的,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调整。

(二)课程目标的基础

课程目标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对学生的研究;对社会的研究;一门学科的研究。

1.学生研究

对学生的研究就是要找出教育者期望学生达到的预期结果。通常包括三个方面:①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现状;②了解个别学生的需求;③了解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差异。

2.社会研究

对社会的研究涉及广泛的内容。课程领域通常的方法是把社会生活分成几个有意义的方面,然后分别研究每个方面。泰勒介绍的一种可行的分类是:①健康;②家庭;③娱乐性;④职业;⑤宗教;⑥消费;⑦公民。

3.学科研究

学校的课程,说到底是要传递通过其他社会经验难以获得的知识,学科是最重要的知识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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