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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022-05-24 | 文章来源: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特岗教师待遇

【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

教育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和义务。适龄儿童入学,就与学校有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律关系的变化是指教育法律关系要素的变化,包括主体、客体或内容的变化。

比如两校签订联合办学合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新的情况,两校协商修改了合同中的部分条款,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

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的消灭,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终止。如果学校向企业借款,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关系),学校是债务人,企业是债权人。学校按合同归还借款时,与企业的债权债务民事关系就消灭了。

2.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依据。

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化和消灭是由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而引起的。通常,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称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分为行为和事件。

行为是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挪用教育经费、体罚学生、校舍失修倒塌造成伤害等。事件是独立于主体意志的法律事实。比如老师去世会导致法律关系的一系列变化。

推荐:2015特岗教师招聘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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