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7 | 文章来源:株洲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株洲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至今已有19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由株洲市教育局主管,全国资举办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招聘类别 | 岗位 | 拟聘人数 |
专任教师 | 语文教师 | 1 |
数学教师 | 2 | |
英语教师 | 1 | |
体育教师 | 2 | |
思政教师 | 1 | |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 2 | |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 | 1 | |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 | 2 | |
会计专业教师 | 1 |
招聘岗位任职要求
1、政治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教学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
2、业务条件
(1)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2)英语教师岗位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3)数学教师岗位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4)体育教师岗位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5)思政教师岗位要求:持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学科教师资格证,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6)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教师岗位要求:持有机电技术应用相关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有机电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
(7)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岗位要求:持有汽车运用与维修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有汽车运用与维修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
(8)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岗位要求:持有计算机网络专业相关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
(9)会计专业教师岗位要求:持有会计专业相关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有初级以上会计师证。
3、其他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学工、德育管理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取;
(3)专业教师有对应专业行业实操经验或获技能竞赛省级奖项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录取;
(5)优秀的退休教师可放宽年龄限制,优先录取。
4、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犯罪史、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投递至指定邮箱——hnzzyz@qq.com,完成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招聘公告里下载附件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
初试
1.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16日上午8:30
2.初试地点
株洲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一)
3.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4.初试流程及内容
(1)资格审查: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含报名表上2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职称证等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结构化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现场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准考证。
复试
1.复试时间
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
株洲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一)
3.复试内容及流程
(1)签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签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抽签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签到后依次进行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试讲与答辩
①备课
工作人员根据学科顺序,带领考生前往候考区进行备课,每位考生均有30分钟备课时间。
②试讲
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前往复试考场。到达考场后工作人员宣布试讲开始,考生根据自身备课情况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
③答辩
试讲结束后,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情况进行提问,考生予以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zzdyzx.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工作人员要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严格按要求进行考核,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2.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纪律要求,参加考核的人员既要发挥自身特长选择合适的岗位,又要端正态度,服从岗位调配。
3.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本实施方案由株洲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731-28976882(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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