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991899101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岗教师 > 报考指南 > 基础知识

特岗考教育心理学吗,特岗考试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点,特岗考教育心理学吗

2022-05-24 | 文章来源: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特岗教师待遇

1.知识的类型

根据现代认知心理学的观点,知识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其本质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特征和关系的反映,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由于反思活动的深度不同,知识可以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

由于反思活动的形式不同,知识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

2.知识学习的类型

(1)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

概念学习是指掌握概念的大致含义,本质上是掌握相似事物的共同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命题学习是指学习由几个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也就是学习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2)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平行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学习可分为下层学习、上层学习和平行学习。

从属学习(Subordinate learning)也称类属学习,是将新的思想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思想的某一部分,并使之相互关联的过程。从属学习包括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

上层学习也叫全包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

当认知结构中的新知识和原有观念既不通用也不一般时,平行学习就产生了。

3.知识学习的过程

学习主要是学生对知识的内部加工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知识获取、知识保留和知识提取。

4.知识学习的作用

首先,学习和掌握知识是学校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

其次,学习和掌握知识是学生技能形成和能力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知识学习是创造力的必要前提。

笔试 面试 讲座

产品推荐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