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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2022-05-21 | 文章来源: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实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有关事项在文件中通知部署。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通知

教[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省直属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任务艰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稳定就业 就业保护 决策,教育部决定实施 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积极扩大政策仓位。

1.充分利用稳定就业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稳定就业政策,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政策。针对今明两年的岗位空缺,主要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k0/],统筹招聘安排,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政策性岗位的招聘工作。

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各地高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做好 特岗计划 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 如基层项目组织招聘工作,落实学费补偿、优惠入学等政策。各地教育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可能扩大当地基层就业项目规模。鼓励采取市场化社会化方式,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围绕城乡基层社区服务需求,引导毕业生就业创业。

3.深化大学生招聘。全国各高校应配合兵役机关实施 两征两退 根据改革的新要求,每年要进行两次大学生征兵,安排在2-mdash;三月、八月 mdash9月,提前两个月进行预征工作,动员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加强军地协调,根据新的时间节点,制定地方大学生征兵计划。实施更大的激励政策,从2021年开始 退役大学生士兵 特长生招生规模从目前的5000人逐步扩大到8000人。自2022年起,退役普通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可免试从普通本科招收。加强招聘动员,重点宣传新的激励政策和新的体检标准,加大大学生招聘规模,特别是毕业生招聘比例。

4.扩大研究助理的招聘规模。各地各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把开发研究助理岗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增强研究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籍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高校要对院系和科研团队招聘科研助理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科研助理岗位及实有人数如下 双一流 监控指标纳入安排免试研究生推荐人数的重要参考因素。

5.促进各类学习与就业的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入学考试时间。2021年5月底前完成研究生招生,2021年6月底前完成普通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高校招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共同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政策宣传、招生计划、考试录取等工作。

6.树立正确的就业导向。抓好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扭转 只有名校 仅限教育 以就业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海外学习经历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建立以德能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 高消费 情况,形成不拘一格的用人人才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被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信息。

第二,积极拓展市场化持仓。

7.建立就业发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广泛聚集市场化的社会就业创业资源。在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等组织一系列就业创业供需对接活动。各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通过各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鼓励区域、行业和联盟招聘活动。

8.扩大新兴领域就业空。各地高校要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在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会保障和灵活就业扶持政策。

9.继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增加 双创 支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继续持有中国国际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 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促进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成长和发展,并取得成果,带动更多毕业生实现就业。

10.促进就业实践。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信息平台,收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岗位信息。各地高校要把实习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促进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配合相关部门实施 三百万青年学徒计划 ,提供持续就业服务,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岗位实习。

第三,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1.增强就业教育的有效性。各地高校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修身养性的重要环节,作为 全人教育 重要内容,不断完善 就业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制度。执行 对成功、事业和就业的看法 作为就业主题的核心教育活动,通过政策形势讲座、榜样示范等形式,引导毕业生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就业。

12.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组织实施 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活动月 等待活动。保持 互联网+中的就业指导 直播课,设置 国家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 ,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 名师黄金课程 。各地高校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开展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

13.搭建优质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就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优化和提高 2365校园网招聘服务 ,建设 2365高校毕业生智能就业平台 ,构建部省校联通共享的优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高校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注册使用。所有地方高校都应参与实施 2365工作选择计划 精准收集岗位需求和求职意向,精准推送岗位信息给高校毕业生。优化本地学校在线就业服务,提高岗位匹配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4.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根据 规定,所有地方高校都应为低收入家庭毕业生设立就业援助账户。一人一档 一人一策 重点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学生尽快就业。继续实施中国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对一 行动,拓展合作内涵,促进 一对一 动作向纵深发展。

第四,完善就业统计评价

15.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推广使用 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签报名平台 ,实现部委、省、校就业数据实时同步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以探索毕业生本人直报、学校逐级审核、省级核查等就业统计方式。完善合同进度周报和用工月报机制。继续监测毕业生就业情况。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从2020年起,在各类督导评估工作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提供本地高校首次就业率数据。

16.完善就业统计核查机制。严格落实就业工作 四个严禁 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允许以户籍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允许毕业生将实习、见习证明作为就业凭证,确保就业统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建立就业数据调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数据抽查。建立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凡实名举报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复当事人。

17.推进就业综合评价。各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建立分层次、分类的就业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毕业生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地区就业,是高校就业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推动开展大规模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强领导和组织支持

18.实现就业 头号项目 。各高校要把就业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高校要成立就业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全员促就业的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教育部门、高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机制,推动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资源更多惠及高校毕业生。

19.加强就业监督检查。建立重点督导机制,教育部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督察、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评估、高校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监督、通报、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

20.加强就业队伍建设。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和资金 四个到位 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聘用校级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业素质。鼓励高校设立专门的就业辅导员,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就业的长效机制。各地要落实高校 四个到位 并要求将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就业进度监管的重要内容。

21.选树促就业促创业就是典型。充分发挥就业创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现毕业生就业创业中涌现的优秀典型,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以多种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地高校培育选树促进就业创业的典型经验,组织评选一批优秀案例和成果。

22.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就业服务。各高校应根据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制定应对疫情的就业计划,做到防控科学有效、招生安全有序。高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开展宣传招聘活动。

23.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完善就业宣传和指导机制,开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 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模式短视频展 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各高校要利用好各种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及时总结进展情况。各地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应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和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

联系人:胡、

和电子邮件:010-66097835,xssjyc@moe.edu.cn。

教育部

2020年11月20日

原标题: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502736.htm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s3265/202012/t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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