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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2018-02-07 | 文章来源: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 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常见的考点,各种题型都有出现,所以需要熟记,理解应用。下面为您详细讲解,帮助考生正确解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规定: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表现形式:1。间接侵权,一个人受到攻击,不能上班,是共同侵权;2.直接侵权、剥夺或无法正常行使。最常见的说法是,是否允许教师上课,是否允许教师开展教育实践,侵犯了教育教学权。

(二)科学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评价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价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这篇文章要正确理解。被评价的是学生,而不是被侮辱的。

(4)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按时获得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注意教师在寒暑假培训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例:一个老师给学校提了个建议,领导说跟你没关系。你本来可以好好上课的,这侵犯了民主管理权。

(6)继续培训的权利:参加继续培训或其他形式的培训。可以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在职学习。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合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专业水平。

看下面的问题:

1.作为教师,李灿行使的权利不包括(D)。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继续教育或其他形式的培训

C.寒暑假带薪休假

D.责成课堂上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解析:命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A)。

A.受教育权和受教育权

B.科学研究权

C.管理学生权利

D.报酬权

以上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更多教师招聘教育学考点,请查看智朗教师网-教育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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