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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中学生的权利,教育学中学生的权利

2019-08-14 | 文章来源:

中学生在教育学方面的权利是教学和招生考试的重点之一。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学生的权利。

一.受教育权

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学生,他有一个特权,就是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受教育权是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最基本的权利。受教育权包括完成法定期限的权利、学习的权利和公平评价的权利。

法定学完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并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开除学生,也不能劝退学生。如有特殊情况,6岁不能入学者,可申请延期至7岁入学。

学习权是指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有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的权利。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任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与学习的权利。例如,在课堂上要求学生离开教室是对学生学习权利的侵犯。

公平评价权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要求教师和学校对其学业成绩和道德品质进行公证。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二。人权

学生不仅是受教育者,也是公民。作为公民,学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是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丰富的权利。它包括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

身心健康权是指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精神健康等。,比如给学生放血腥暴力的电影导致学生宿舍不安,这是对身心健康权的侵犯。

人身自由权是指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搜查学生,不得禁闭学生。

人格尊严权是指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其人格尊严的行为,如给学生起绰号 笨猪 小狗 等等。,都是对学生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隐私权是指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的、不愿意或不方便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知晓的权利。比如学生的日记,学生家庭的特殊情况等。,如果学生不愿意透露的老师被泄露出去,会被视为侵犯学生隐私权。

三。财产权

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测试,学生很容易收到侵犯财产权。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并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民事权利。比如学生上课玩手机,老师没收手机或者直接砸碎,这些都是侵犯学生财产权的行为。学生财产权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赠与权和财产权。

这些是学生的主要权利。这部分知识点需要大家去记忆和掌握。今天的学习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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