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1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5月 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5)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同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聘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10日下午6:00。
3.报名地点。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报名。(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市内到城际大巴站乘800路公交车可达)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6 月13日至6月14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市理工学校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5)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 6月11日 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笔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与本岗位《专业知识》(占80%)(合成一套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9年 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6月下旬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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