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5 | 文章来源: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创建于1991年,是张家界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完多中学。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24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70人,教学班级64个,在籍学生4000余人。学校座落于市城区主干道紫舞西路旁,占地面积212亩,是一所地理位置优越、设施齐多、环境宜人的花园式学校。办学20多年来,学校秉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反响越来越好,学子遍布北大、清华、复旦等全国知名高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同意,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6年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阅: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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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7月15日至1998年7月15日出生,其他年龄依此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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