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及《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14]70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2015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招聘计划
2015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见《2015年桑植县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
三、报名
(一)应聘人员须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6月13日至1997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职位有地域范围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或者报考人员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时户口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现场报名流程:考生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二份(附件3)→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二张分别粘贴于二份报名表“相片”处,另一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上交报名工作人员)→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及报名要求中需提交的证件资料,到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两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桑植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资格证、户口簿四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聘用之前须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在桑植县中小学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须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务须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如对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教育局人事教育股。考生报名只能填报某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凡重复或多报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考生要求填报到具体学校的某个学科。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只需填到某个学科,不需填报到具体学校,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进入体检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2015年桑植县幼儿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明细表》(附件2)中选择招聘单位,选择具体单位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须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身份证须须前后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和体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多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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