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 文章来源: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多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职称、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吉首大学校园网和其他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 3日—2015年4月30日(休息日除外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 3日—2015年6月30日(休息日除外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直接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硕士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名称+应聘岗位的名称。如: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李四+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应聘者须在参加考试前携带原件到吉首大学人事处进行核查。
每个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教授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考试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将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
2、考试方式:
(1)应聘教学科研岗位: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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