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4 | 文章来源: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归口湘西州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辖。学院是湖南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校园占地面积1200亩,山水环绕,交通便捷。为发展教育事业,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经州人社局核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4名。为确保人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引进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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