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7 | 文章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并配合执行笔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进入考点时应主动扫场所码,出示本人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和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打印件,提交《考生承诺书》,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因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不要开车前往,考点不提供停车场地。
三、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笔试考点,必须经由考点大门的验证测温处进入考点,严禁通过别的途径和渠道进入。为避免拥堵,考生应错峰验证测温进入考点,如果提前到达,也可提前验证测温进入考点。考生错峰进入考点的考场号和时间段如下:
1-30号考场考生,应于7:00-7:20验证测温进入考点。
31-60号考场考生,应于7:20-7:40验证测温进入考点。
其他考场考生,应于7:40-8:00验证测温进入考点。
四、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
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
所有考生须提供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六、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2022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提供《2022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7月6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7月6日以后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7月6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7月9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八、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九、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十、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2022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十二、此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考生应持续关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信息。
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保靖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或者保靖县人社局(电话0743-7728127)。
附件:
2022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
保靖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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