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 文章来源:武陵源区教育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紧缺,促进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中教师公告》,决定继续公开引进2名高中紧缺学科教师,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计划及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面向全国"双一流"大学(含具有一流学科的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引进人才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4月28日17:30截止。应聘人员填写《张家界市武陵源区2021年公开引进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明确报考岗位,并与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714845509@qq.com。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组向应聘对象告知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表现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采取上微课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教材内容,由考生自选,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按资格审查顺序参加面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得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的考生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待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五)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1、体检与考察环节结束后经武陵源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对象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六)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性质。本次引进的高中教师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
(三)住房补贴和安家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期限3年;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4万元,本科和硕士研究生2万元。
(四)生活补贴。本科生按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发放期限3年。
七、相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引进阶段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4—5613677(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44—5618006(区纪委监委)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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