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 文章来源:
原标题: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计划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2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资兴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7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证明;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由报考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资兴市教育局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资兴市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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