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 文章来源:长沙县实验中学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高校和社会公开招聘校聘老师(不纳入事业编制,按照长沙县校聘教师管理条例保障相关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心理教师1人
02.招聘要求(特别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执教专业与应聘专业对口。
3.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教师年龄均需在35周岁以下,骨干教师、应往届毕业生均可。
03.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本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1146973523@qq.com。
04.招聘程序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选择符合条件的老师通知试教,试教时间为3月14日(具体时间另通知),试教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05.工作待遇及编制
1.本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纳入事业单位拨款编制,相关待遇参照长沙县教育局校聘教师管理规定,实行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月薪3500—5000元(寒暑假享受基本工资),课后服务费另外计算。
2.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
3.学校提供一日三餐和住宿。
0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684748020(余老师)
QQ邮箱:1146973523@qq.com
地址: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一号
交通:808路公交车直达,距离地铁三号线星沙站1公里。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