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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2023-01-13 | 文章来源:湖南工程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

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素质及其他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六)定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毕业生。

(七)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类别:

(一)学科领军人才: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三)学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在省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四)优秀博士:综合素质好,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五)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国家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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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急需紧缺专业教学人员

急需紧缺专业教学人员主要指补充学校公共课(体育、英语等)、基础课和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经学校批准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急需师资,该类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引进计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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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引进程序

(一)招聘时间

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急需紧缺专业教学岗位:2023年3月、6月各组织一次,具体方案和时间请关注我校官网人事处通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入口)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未毕业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在最后的附件栏中上传自大学以来成绩单、外语等级证、职称证件等电子档(如没有职称可不上传)。

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07月31日前取得,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湖南工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核准核实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师德师风、学术业绩、学术道德、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B、C类岗位根据招聘条件,择优确定不低于计划数1:3,不超过计划数1:5入围终选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系统内可查看,考核及面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A类,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学人员岗位B、C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超过计划数1:5入围终选名单,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应聘A、B、C三类岗位:根据专业特点对应聘人员采取课堂试讲、专业测试、学术访谈等方式进行选拔。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素质,总分100分。设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由湖南工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专家参与考核,由5-9人组成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核。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五)职业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需现场进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参考依据。

(六)体检

通过前面考核、考察已经合格的应聘人员应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在学校指定的三甲级医院进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1.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察

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状态、师德师风等情况。

2.综合能力考察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从业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湖南省关于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的工作衔接机制》(湘检〔2021〕95号)以及《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等政策精神,为落实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须完成从业查询工作。

(八)汇总、学校研究

相关考核、体检、考察等合格后,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请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定。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83619(刘老师)

学校网址:www.hnie.edu.cn人事处邮箱:rsc@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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