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6 | 文章来源: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湖南省硕士点建设立项单位。学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政学6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5个学科入选为湖南省应用特色学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5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整理为PDF文档上传报名系统(以“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小于10M)。
3.报名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及潜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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