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攸县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择优选调在编在岗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攸县2023年择优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攸县教育局政工股(攸县发展中心1012室,十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攸县纪委监委派驻攸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选调计划
县外在编在岗教师15名,不限岗位。
四、选调条件
(一)在编在岗教师;
(二)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本人或配偶户口应在攸县;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通过攸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7:30。
2.报名地点:攸县教育局政工股(攸县发展中心1012室)。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
4.报名材料:本人下载填写《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申请表》(附件1),提供2张一寸彩色照片到报名处。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本次考试内容统一为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文化常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入围考察方式: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根据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达到或超过合格线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报考人员多于选调计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中将根据有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核实选调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五)递补
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攸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2.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学校任教,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明确服务期限。被聘用教师在攸县至少服务五年。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24223810(吴老师)
咨询时间:星期一 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
下午2:30-5:30
地址:攸县发展中心1012室(十楼)
监督电话:0731-24228766攸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申请表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