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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蒸湘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09-29 | 文章来源:蒸湘区教育局

为保证2022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我区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认定对象:(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蒸湘区;(2)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蒸湘区居住证;(3)申请人就读学校位于蒸湘区行政区域内(仅限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4)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5)申请人为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蒸湘区教育局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体检报告上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4)网上申报的时间:

 10月11日(周二)08:00—10月24日(周一)17:00。

2.体格检查

申请人凭身份证自行选择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请先下载《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内容见附件1),在体检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须与此次预申请递交的教师资格证照片一致,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骑缝章)。体检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现场确认时间结束为止。

体检要求:

①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空腹进行体检。

②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保持充足睡眠。

3.现场确认

(1)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须含本人签字并拍照按格式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下载并自行用A4纸打印)

②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与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与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人员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地所在人员提供居住证及复印件)。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④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及《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上粘贴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⑧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复印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考虑到校验系统网络负载和不可预见因素,建议每位申请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4.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5.证书颁发

蒸湘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将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现场领证地点为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73号)。现场领证时间、领证要求将在“蒸湘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中另行通知。

四、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申请人应携带好相关资料,务必戴好口罩,积极配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申请人进行现场认定前,须按蒸湘区届时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后,方可进行现场认定。)

五、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蒸湘区教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局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补办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的说明(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我局)。补办教师资格证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内容见附件2);证书所载信息不完全或错误的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内容见附件3);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内容见附件4)并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蒸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师训股1305办公室申请办理。

六、咨询方式

1.各位申请人如对相关事宜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咨询。

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34-8827560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加入QQ咨询群。

群名称:蒸湘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

QQ群号:328499636

附件:

1.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


蒸湘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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