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7 | 文章来源:
教师资格状态包括五种类型:待验证、待验证、待验证、待验证和批准、待验证和待验证。其中,“认定不合格”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部分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未能通过本次认定,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状态。
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具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B级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规定的身体条件,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或者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办公厅秘书管理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的规定执行。
认可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当年符合认可条件的省份发布的认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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