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4 | 文章来源:
【简介】一、户籍要求1)具有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3)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师范生可提前至毕业前第三学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二、学历要求1)...
一、户籍要求
1)具有浙江省户籍的社会工作者;
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师范生可提前至毕业前第三学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学术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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