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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教育教学权

2017-09-12 | 文章来源:

1.考试介绍:以单选、多选、判断题、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并引用具体案例选择属于哪种权利。

2.考点梳理

1:受教育权

错误:法定期后受教育权强调在法定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考点2:个人权利

错误:①搜查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②老师可以公开点评作业,有必要将作业与日记、信件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区分开来;③体罚和变相体罚主要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但具体题目要具体分析。如果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学生造成身体伤害,主要侵犯的是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如果体罚或变相体罚让学生感到羞耻,主要表现为对学生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可用练习:

在一所中学的晚自习课上,高一15班的李同学放在桌子洞里的i-watch手表不翼而飞了。班主任吴老师得知后,立即禁止所有学生走出教室,分别搜查了男女学生的书包和口袋,但没有找到手表。吴老师非常生气,仍然禁止全班同学放学后离开教室半小时。吴老师的行为触犯了学生的()

A.身心健康权b .人身自由权c .受教育权d .人格尊严权

【答案】:b .生命自由权是指学校和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搜查学生,不得禁闭学生。在材料中,吴老师搜查学生的书包和口袋,仍然禁止学生放学后离开教室,这些都反映出老师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3:产权

错误:学生在学校参加竞赛、发明创造,涉及专利、作品、奖金等,都属于学生财产权的范畴。

以上是学生的权利,是教育学的考点。希望能帮到你备考。更多教育理论教师招聘考点请查看智朗教师网频道-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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