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6 | 文章来源:
根据《常宁市教育局2017年暑期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我校教师选聘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下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郝绍华
副组长: 陈海涛
成 员: 谭楚荣、刘明华、刘国生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陈海涛
副组长: 谢朝卫
成 员: 欧 岑、各处室主任、相关学科教研组长
二、 选聘计划(附件)
三、 选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2.专业对口原则
四、选聘条件
1.本市在编教师(含2014年的我市特岗教师),2015、2016、2017年的我市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我校教师选聘。
2.国家任务对口专业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语文教师要求:能撰写材料。
四、选聘程序
1.上报方案及发布选聘信息。
在常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时间:7月28日—8月5日 下午6:00
地点:常宁市职业中专办公室(教研楼三楼)
要求:凭原单位意见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及两张照片。
联系电话:陈校长:
3.资格审查
交验学历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签署“同意参考”或“同意调出”意见表
4.笔试
时间:8月6日9:00-11:00
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5.试教
时间:8月6日下午
6.公示及汇总上报:参加试教人员按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计入总分。教师选聘实行“三榜定案”,即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试教人员名单、试教成绩、综合总成绩及排名。被选聘的教师由我校统一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常宁市职业中专教师选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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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职业中专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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