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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郴州资兴市直赴高校招聘教师13人公告

2019-04-21 | 文章来源:

为解决我市师资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资兴市拟直接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1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 ()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湘南学院等高校就业招聘网站。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师范类院校2019年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综合大学2019年全日制一本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则不限师范类专业。

7.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招聘公告及计划岗位信息表。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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