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 文章来源:
为促进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缓解学科结构和教师年龄结构矛盾,推进全区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特制订此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明发
副组长:喻棉秀、曹 俏
成 员:苏仙区纪委(监察委)、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教育局,由黄兰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凡进必考原则:所有申请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都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
3.岗位设置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岗位设置需求,按学校制度进行聘用。
4.诚信原则:报考人员需遵守诚信原则,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条件
1.报考对象必须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在原任教学校工作积极,表现良好,师德师风良好,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2.教龄:选聘教师必须为我区在编教师,且在我区乡镇学校(含白露塘学校、柿竹园学校、不含六十七完小)任教3年及以上(“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内可计入任教年限,不含临聘期间任教年限);公费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根据《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服务年限执行;其他签订有服务协议(合同)的按服务协议(合同)执行。
3.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近三年(2016.9—2019.6)来至少有1年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经学校认定合格及以上)。
4.中小学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证书。
5.2016至2019年已修满学分216分(以学分管理系统分数加上2019年预计学分为准);
6.申请选聘教师需具备的学历及教师资格:
初中岗位:(1)学历:本科及以上;(2)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小学岗位:(1)学历:专科及以上;(2)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幼儿教师岗位:(1)学历:专科及以上;(2)学前教育(幼儿)教师资格证。
7.近三年内被问责处理的、有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年度考核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违反师德师风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有擅自离岗行为经区级以上部门(含区级)查实的,均不得报名参加选聘考试。
四、选聘对象
报考对象必须是在我区教育系统农村学校(含白露塘学校、柿竹园学校、不含六十七完小)任教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在编教师。
五、选聘名额
中小学及幼儿教师50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六、选聘工作实施步骤
1.公布选聘方案(4月23日前):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发布、下发通知等形式公布选聘名额、报考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考试要求,做到透明、公开、公正。各农村学校要张榜宣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科富余教师踊跃报考,负责组织、通知报考人参加各程序的报考工作。
2.报考资格审查(4月25日):根据选聘报考条件,由学校对本校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不少于3天),学校校长在报名表、汇总表(注明公示结果)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报考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粘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电子照片命名为:报名序号+姓名,如:N0001张三);以上资料将由区教育局作风办、人事股严格审查,如有虚假,除取消本人选聘资格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公开报名(4月29日):报考资格审查后,由各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教师正式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个人根据公布的相关学科岗位的选聘名额,选择填写报考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数或取消岗位。
4.组织笔试、面试、综合考核(笔试:5月1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5月10日以报名学校为单位统一领取准考证。面试:另行通知):由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组成选聘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应参加选聘教师考试工作组举行的选聘考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笔试后根据岗位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综合考核(不足1:2的科目按实际人数面试),按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说明:综合考核先由报考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初审,按计分办法严格计分,并对每位教师的计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后相关考核数据以及加分证件复印件由学校校长签署属实并签名、盖章后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并对所上报数据和复印件真伪负责,再由选聘教师工作组进行审核,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最后按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三项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岗位数的选聘人员。
5.公布总成绩、选聘名单:教育局选聘教师考试工作组根据城区各学校学科岗位选聘名额,按照各学校(幼儿园)学科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公布选聘名单及总成绩。
6.选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最终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报考人选择具体选聘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根据综合成绩,由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计分办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30%(具体办法附后);
2.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记分均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八、特别提示
1.各农村学校认真宣传并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老师报考,严格按照时间及相关要求组织各环节工作,教育局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九、工作纪律
1.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请客、送礼、说情、拉票、威胁等任何不正当手段方式进行竞争,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如有发现,将取消本人考试资格、考试成绩。
2.考试工作人员要公正廉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判打分。要杜绝不正之风,不得徇私舞弊、走后门拉关系,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公示网站:苏仙区教育信息网(http://)、苏仙区教育局组织人事QQ群
原标题:2019年苏仙区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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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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