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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郴州安仁县招聘教师174人公告

2019-04-30 | 文章来源:

原标题:2019年安仁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9年安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7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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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招聘信息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 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 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已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查。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9年安仁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安仁县在编正式教师以及服务期内特岗教师;2019年安仁县高校招聘已签约人员;2019年郴州市县市区各类拟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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