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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郴州桂东县招聘教师10人公告

2019-05-08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桂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9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投递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1)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规定期间直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采取网络投递报名的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照片要求: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资格初审不合格)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文档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电话告知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进行确认。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均为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8:00

3.缴费。本次招聘免收报名费。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20日在桂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1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采用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投递报名的,在5月19日前,由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6月10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6月13日至6月14 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508室,县内可乘2路公交车抵达)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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