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 | 文章来源: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发〔2017〕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耒办发[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市教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为56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43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7名,初中教师82名,小学教师408名。
具体岗位名称、数量见《2018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一)。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科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列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a.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b.耒阳市外的在编教师;c.有3年及以上代课(或民办学校任教)经历的人员。
(2)教师资格:有招聘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会计、电子商务、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岗位,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见《2018年耒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一)
(4)全日制中师毕业生不限专业;其他人员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能报考。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耒阳市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3.耒阳市在编教师、特岗教师辞职未满3年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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