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1 | 文章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资兴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人,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公开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
资兴市人社局公众微信号(zxsrsj)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计算时间为1983年5月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其他要求。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9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到2019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资兴市内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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