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9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衡人社〔2017〕13号)、《珠晖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珠政办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5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珠晖区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所有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85名,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具体学科、学校、人数、岗位及相关招聘要求详见《珠晖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6.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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