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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衡阳高新区招聘小学教师95人公告

2018-07-14 | 文章来源: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本着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中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成立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中共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小学教师95名。具体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四)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六)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职称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或与大学毕业证书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相同相近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七)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报考心理健康教师需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九)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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