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 文章来源:
为满足我县高中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含县职业中专)教师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多县共计划招聘高中教师84名,其中县第一中学26名,县第三中学8名,县第二中学29名(湘南、湘中地区高校设立招聘点招聘),县职业中专21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7年4月28日至1998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规定的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江华县的在编教师以及暂未考编的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及时间。
县第一、三中学及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报名地点分别设在县第一中学办公楼、县职业中专实训楼二楼大会议室;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湘南地区招聘点设湖南科技学院,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30日;湘中地区招聘点设湖南科技大学,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4月30日。
(3)报名要求。
报考县第一、三中学教师岗位报名时须填写志愿岗位。经过笔试、面试后,按照“同一岗位,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报考县第二中学、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多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须在2016年8月2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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