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县相关学校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转发中组部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精神,根据祁东县编委批准的用编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留级处理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本县的在编教师和未考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发布网站为:
祁东县党政门户网()、
祁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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