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6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今年下期面向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为我县城区小学及初中学校公开招聘7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79名)
1、城区小学教师60名,其中语文20名、数学25名、英语15名;
2、城区初中教师19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6名、物理1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
二、招聘原则
1、面向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的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7年城区小学及初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蓝山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在蓝山县服务期间的特岗教师;
3、2017年录取到蓝山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4、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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