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8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18年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88名。其中,第一批招聘288名,第二批招聘100名。为做好今年第一批的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第一批,288名)
高中教师60名(二中20名,四中40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20名;城区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68名(城区小学教师48名,农村小学教师90名,定向到六个少数民族乡小学教师30名)。
具体职位见附件1:《蓝山县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第二批的教师招聘公告及具体职位另行发布。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选择定向少数民族乡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高中、初中职位教师须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教师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农村小学职位教师尚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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