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 文章来源:
根据《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组织承办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往届毕业生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须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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