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7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04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优先解决教师结构原则,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用人单位情况查询(登陆学校网站了解)
1.建宁实验中学( )
2.天元中学( )
3.栗雨小学( )
4.泰山学校( )
5.天元小学( )
6.银海学校( )
白鹤小学尚格分校、新马小学为在建学校。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天元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地点
分别在华中师大、华南师大、湖南师大举行招聘见面会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
如招聘见面会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天元区政府门户网和上述高校网站的信息为准。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株洲市天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株洲市天元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提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以师范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计算机相关专业除外)。
(3)所有报名均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4)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三)资格审查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及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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