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7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8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育人才49名。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招聘学校情况请访问株洲教育网(网址:)“直属学校”链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49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2018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50%);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18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大学毕业)。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四)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五)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试合格后愿意签约。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id=415)、株洲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部属师范大学及相关学校公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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