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引进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0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进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攸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条件
2018年攸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10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教育类50名,医疗卫生类30名,综合类2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次公开引进,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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