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7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8届和2019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育人才102名。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招聘学校情况请访问株洲教育网(网址:)“直属学校”链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人才102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方式
(一)绿色通道引进方式
1.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生,在编公办教师还须人事关系所在教育局盖章同意才能报名。
2.考察对象的确定。考察对象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年龄在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详见具体岗位要求)。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按程序和要求公开招聘的条件,由用人学校主动物色、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拟考察对象,拟推荐对象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体检,公示后即可确定为引进对象。
4.说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与相关学校联系。人才引进方式若未能完成招聘计划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5.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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