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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株洲市天元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0人公告

2018-11-20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9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60名。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优先解决教师结构原则;

3.按岗竞聘,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原则。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于为天元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全日制一本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师范院校2019届可在毕业时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的专业硕士毕业生)。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师范院校2019届可在毕业时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的专业硕士毕业生)。

(三)年龄条件

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届硕士毕业生(含师范院校2019届可在毕业时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的专业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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