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9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0名。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4.愿意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并服从分配;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应聘情形的,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拟聘公告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 邮箱;
现场报名:在招聘方设立的现场报名点递交《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4日下午17:30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招聘方分别在华中师大、湖南师大、吉首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三个高校招聘现场均设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和考试。举办现场招聘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3。如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有变动,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上述高校网站的信息为准。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必须承诺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教师资格证(可用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的成绩证明或院校开具的证明代替);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6)本科生须提供《2019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在报名现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均须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2.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成绩和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应聘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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