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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茶陵县招聘教师340人公告

2020-04-24 | 文章来源:

2020湖南株洲茶陵县招聘教师34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 日至2020年 5月9日18:00止。以下是湖南教师招聘网为您提供的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0名。详见《2020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 4月26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4 月26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本县在编教师。

5.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专科、本科等学历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事考试网、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茶陵县教育局网站。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 日至2020年 5月9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登录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ling.gov.cn/c11432/index.html),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三)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网上报名期间,尚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26日8:00至2020年5月9日24:00。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6日8:00至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资格复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另公行告。

(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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