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 文章来源:智浪教师网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携带三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4)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6)招聘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在县外任教的由用人(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在县内任教的由用人(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或提供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招聘岗位要求户籍为“攸县”的,需提供公章清晰的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户籍为“攸县”指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征入伍时本人户口应在攸县。
(9)应聘人员报名通过后,在2023年4月19日至4月22日到攸县教育局政工股(攸县发展中心1013室)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如因准考证丢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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