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7 | 文章来源: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拟在住建、国土、科技、教育、城管、卫生等部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5名,有关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专业)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8个,计划招聘岗位总类16个,职位数55个。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任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五) 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凡被刑事处罚的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六)限本县户籍的职位要求在2014年7月8日前具有本县户籍,原籍(生源地)在新晃或夫妻一方具备新晃户籍的均可报考。
(七)年龄界限: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38周岁以下为(1976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少数职位限本县少数民族。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2014年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人社局7楼704室)。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需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子女凭相关证明可免交考务费)。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考医卫类专技人员职位的按专业报名)。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8月8日。
(二)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限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城乡规划站管理员、地震监测技术员、乡镇国土员职位、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员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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