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1 | 文章来源:
根据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专职班主任(兼职学生管理保卫干事)5名。
三、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生教育管理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热心做班主任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二)其他条件
1、年龄:
年龄在23---35周岁(1985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学历及其他要求:
退伍军人或警校(司法学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会说普通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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