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3 | 文章来源: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共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正式在编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本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②普通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2017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ƒ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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