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 | 文章来源: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县拟于2017年12月9日到湖南师大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岗招聘、择优录用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注重综合素质原则。
二、招聘计划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学前教育 | 地理 | 汽修 | 计 算 机 | 合 计 |
一中 | 2 | 3 | 2 | 2 | 1 | 1 | 1 | 1 | 1 | 14 | ||
职业教育总校 | 1 | 1 | 1 | 1 | 1 | 1 | 6 | |||||
农村初中 | 4 | 4 |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农村初中教师应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应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
4、普通话要求二乙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甲以上。
5、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相关论文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可由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能取得相关证书的证明,相关证书的原件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1∶3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怀化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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