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6 | 文章来源:
为了促进我县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3名,其中:乡镇中学教师39名、乡镇小学教师14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所从事的职业,有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或已录取为本县2018年特岗教师及本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名应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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